YB-JFQ-Ⅳ型耐火甲板敷料由促进剂(甲组份)、粉料(乙组份)和骨料(丙组份)三种组份混合而成。
本产品具有良好的耐火、抗渗、抗冲击性能,且隔音和隔热性能突出。适用于船舶起居舱室、机器处所、控制室等耐火甲板及A-60级潮湿舱室的敷设。
序号 | 项目 | 指标 | 执行标准 |
1 | 密度 | ≤1000kg/m3 | Q/SSXS 01-2010 CB/T 3361-1998 |
2 | 抗折强度 | ≥3MPa | |
3 | 抗压强度 | ≥8MPa | |
4 | 初凝时间 | ≥1h | |
5 | 终凝时间 | ≤24h | |
6 | 不燃性 | 符合 In line with IMO. FTPC Part1 | |
7 | 耐火性 | 符合In line with IMO. FTPC Part3 | |
8 | 单位面积重量 | 37.5kg/m2·(敷设厚度40mm) | |
9 | 隔声指数 | ≥45dB |
敷料配比:1包粉料和1包骨料配1壶促进剂,再添加10~12kg 的清水(由于气温和搅拌方式的差异,水的用量可做适当增减)
1.钢甲板必须火工校正,所有影响敷料敷设的安装和焊接工作均应结束;
2.甲板表面上的杂物应清除干净,并按 CB3230 规定的 P2 级或 st2 级的要求进行除锈;
3.按配比,先用搅拌机拌匀粉料和骨料,搅拌速度 100r/min 左右,倒入搅拌约 3 分钟后马上用于施工(1小时内使用完毕);
4.将搅拌好的敷料倒在钢甲板上,用刮尺均匀地刮开、拍实、理平,敷设厚度为 40±2mm;
5.经过 30 分钟左右,用泥刀和刮尺将敷料压实、刮平到规定厚度,表面水平度应小于 3mm/m。若表面太干,可洒少量乳液再抹平;
6.施工后的敷料必须在通风正常的条件下,养护 2~3 天,待基本干硬后,人员方可通行;
7.待敷料完全干硬后,(约 1~2 周)方可敷设流平敷料或粘贴塑料地板等。